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国税厅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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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ICS:67.160.10)(HS 2203,2204,2205,2206,2207,2208)。
ICS:[{"uid":"67.160.10"}] HS:[{"uid":"2203"},{"uid":"2204"},{"uid":"2205"},{"uid":"2206"},{"uid":"2207"},{"uid":"2208"}] |
5. |
通报标题: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No.2)B.E. 2562(2019)修订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B.E. 2560: http://www.ratchakitcha.soc.go.th/DATA/PDF/2562/A/073/T_0001.PDF页数:1/2 使用语言:英语/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No.2)B.E. 2562旨在为进口到泰国的酒类提供程序和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第1条: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B.E. 2560第5(2)条的规定由以下内容代替: “(2)在提交酒类进口许可申请或提交分析证书之前,向厅长提交拟进口酒类的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分析,以确保酒类符合厅长公布的要求。证书应由厅长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外国政府机构或经外国政府认证的其它机构签发。 应当注意,随附的英语版全文是非正式的翻译。如有差异,以泰国原件为准。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消费税法案B.E. 2560(2017)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9/06/0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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