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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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传统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和互联网协议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电信系统(ICS 33.040)。
ICS:[{"uid":"33.040"}] HS:[{"uid":"8517"}] |
5. |
通报标题:用于连接公共交换电话网(PSTN)和互联网协议(IP)网络的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系统(第2次修订)页数:1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规范分别规定了用于连接公共交换电话网(PSTN)和互联网协议(IP)网络的传统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和互联网协议(IP)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系统的技术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 确保所有授权设备依照适用马来西亚标准、技术规范或经由通信与多媒体法案1998技术声明及其附属法律、法定要求和规定的规则与程序认证。本修订的主要修改是包含互联网协议(IP)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的IP技术,以确保与本地网络的互操作性;其它。 |
8. | 相关文件: 1.通信与多媒体法案1998[法案588]; 2.通信与多媒体(技术标准)法规2000; 3. 用于连接公共交换电话网(PSTN)和互联网协议(IP)网络的专用自动交换分机(PABX)系统(第2次修订)。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05/08 拟生效日期: 2019/10/08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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