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ME)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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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纸袋、玻璃瓶、罐头、塑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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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子法案: 1.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案执行法令部分修订草案 2.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案执行规则部分修订草案页数:19/31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韩国于2018年12月24日修订了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案,该法将于2019年12月25日生效。修订后的法案要求根据可回收性对包装材料和结构进行分级和评估。确定等级后,还应在产品标签上标明,以促进易回收的包装的生产。每个产品都应标明等级,但与销售禁令无关。 2. 2019年8月子法案的修订是为了上级法案(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案)中规定的执行程序。 3.考虑到行业的准备期,在修订法案生效后将给予宽限期。9个月用于评分和评估,15个月用于标签,宽限期总计为2年。 4.此外,将对聚氯乙烯(PVC)塑料和彩色聚酯(PET )瓶实施禁令,这将对回收过程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然而,如果这种包装在市场上没有替代品,或者与人们的饮食和药物密切相关,它们将被免除禁令。彩色聚酯瓶将被禁止仅用于矿泉水和饮料。 5.原则上,制造商有一年的时间来提高产品的可回收性。如果生产过程发生变化或由于类似原因,将给予3年的改进期,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改进,则禁止使用此类产品或处以罚款。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易回收包装的生产。 |
8. | 相关文件: •环境部公告No. 2019-645(2019年8月29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年12月 拟生效日期: 2019/12/2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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