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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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活的牛科动物、活猪、活绵羊和山羊、活马、驴、骡、其他活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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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为了农业用途,饲养和繁殖牛、猪、绵羊、山羊和马种类动物克隆的指令提案(COM(2013) 892最终版)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提案将要求各成员国暂时禁止: -为了农业用途(食品、羊毛、毛皮或其他农业用途),饲养和繁殖牛、猪、绵羊、山羊和马种类动物克隆; -将动物克隆和胚胎克隆投放市场。本提案不适用于为了其他用途,如研究、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保存稀有物种或濒危物种、体育和文化活动专门饲养和繁殖的动物。本指令提案将要求各成员国向委员会报告在其置换之后本指令5年的运作情况。委员会随后将提交一份关于本指令应用的报告给议会和理事会考虑国家的报告、尤其是有关克隆动物福利方面的科学和技术进步,以及国际发展。将要求各成员国在本指令生效之后一年内将其置换成国家法律。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动物福利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年中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当由各成员国置换时,该规定应当应用,即,在批准日期后最迟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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