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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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欧盟铁路系统“能源”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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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关于欧盟铁路系统“能源”子系统互用性技术规范的法规草案页数:5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在附录中规定了欧盟铁路系统“能源”子系统互用性技术规范(TSI)。互用性技术规范(TSI)为: a.说明了适用范围(第2章); b.规定了域及与其它子系统接口基本要求(第3章); c.规定了子系统及与其它子系统接口必须遵守的基本技术规范(第4章); d.确定欧洲规范(包括欧洲标准)必须包括的互用性组件和接口,必需完成铁路系统内部的互用性(第5章); e.一方面规定了(考虑到各种情况)用于评定合格或互用性组件使用适宜性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了子系统的“EC”检验(指令2008/57/EC第18条)(第6章); f.说明了TSIs执行策略(第7章); g.说明了操作和维护上述子系统及执行TSI相关人员必需的专业资格与岗位健康安全条件(第4章)。 |
7. | 目的和理由:致力于欧盟铁路系统互用性。促进、改善及发展欧盟与第三国的国际铁路运输服务。开发欧盟铁路设备和服务市场。 |
8. | 相关文件: 2008年6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共同体内部铁路系统互用性的指令2008/57/EC(重新编订) (OJ L 191, 18.7.2008, p. 145)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191:0001:0045:EN:PDF |
9. |
拟批准日期:
2014年5月至6月 拟生效日期: 2015年初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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