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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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自整流发光二极管(LED)灯
ICS:[{"uid":"31.080.1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页数:1页 使用语言:中文,可获得英译本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TPKM计划将自整流发光二极管(LED)灯作为属于法定检查的商品管控。自2014年7月1日起,自整流LED灯必须由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检查,并且在生产或进口时必须符合检查要求。本通告同样还提供了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为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合格评定程序供其选择,即产品认证注册(RPC)计划或型式批准批次检查(TABI)计划。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4/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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