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缅甸 |
2. | 负责机构:缅甸商务部消费者事务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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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家庭用品,儿童用品,通讯用品,药品和补品,消费品和商业用品。
ICS:[{"uid":"97.190"},{"uid":"67.040"},{"uid":"11.120.10"}] HS:[{"uid":"2106"},{"uid":"7013"},{"uid":"7323"},{"uid":"9503"},{"uid":"3004"},{"uid":"3924"}] |
5. |
通报标题:缅甸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指令“用缅甸语或缅甸语与一种或多种其它语言结合使用的商品标签”页数:6 使用语言:缅甸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缅甸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现行使消费者保护法第83条(b)款赋予的权力,颁布以下商品标签指令: (a)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1(b)条,第18章中与标签有关的规定将于法案颁布之后1年生效,即2020年3月16日。 (b)指令提到每类商品的详细标签要求:食品,家用商品,儿童商品,通讯商品,药品和补品,消费品和商业用品,必须使用缅甸语或缅甸语与一种或多种其它语言基于以下标准: (i)产品类型; (ii)尺寸,数量和净额; (iii)准则; (iv)使用说明; (v)副作用; (vi)过敏预防措施; (vii)警告 (c)根据该指令,进口货物在上市前必须符合标签要求(标签或新包装) (d)不遵守上述(b)项所述标签要求的企业,应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73条的规定受到处罚。 随附标签要求的详细说明英文翻译。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履行消费者权利; •分发和告知与消费者保护有关的清晰、准确和正确的信息; •履行可以保证消费者安全、健康和满意的高质量商品或服务; •确保企业人员遵守消费者保护法。 |
8. | 相关文件: •消费者保护法2019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12/03 拟生效日期: 2020/03/16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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