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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EU/118
2013-06-17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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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的附件XVII(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CMR)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



页数: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法规草案提议将以下所列物质包括到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的条目28至30中,以便限制其作为物质、其它物质的组分或在向公众提供的混合物中投放市场或使用,并且随着法规(EU) No 618/2012的采用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在G/TBT/N/EU/87中向TBT通报)第5次修正案的预期采用,依照其已经隶属于作为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1A或1B的新分类,强加了标签要求“限于专业用户使用”。 这些物质是下列各项:磷化铟;磷酸三(二甲苯)酯;叔丁基锂;氢化石脑油;高温煤焦油沥青;氟环唑;硝基苯;邻苯二甲酸二己酯;N-乙基-吡咯烷酮;砷化镓;十五代氟辛酸铵;全氟辛酸和硫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
7. 目的和理由:随着法规(EU) No 618/2012的采用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第5次修正案的预期采用,上述物质已经隶属于作为致癌或致基因突变或有生殖毒性1A或1B的新统一分类。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2013/09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基本的规定应当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的附件XVII(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CMR)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
本委员会法规草案提议将以下所列物质包括到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的条目28至30中,以便限制其作为物质、其它物质的组分或在向公众提供的混合物中投放市场或使用,并且随着法规(EU) No 618/2012的采用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在G/TBT/N/EU/87中向TBT通报)第5次修正案的预期采用,依照其已经隶属于作为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1A或1B的新分类,强加了标签要求“限于专业用户使用”。 这些物质是下列各项:磷化铟;磷酸三(二甲苯)酯;叔丁基锂;氢化石脑油;高温煤焦油沥青;氟环唑;硝基苯;邻苯二甲酸二己酯;N-乙基-吡咯烷酮;砷化镓;十五代氟辛酸铵;全氟辛酸和硫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EU_118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30617/G_TBT_N_EU_118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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