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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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冷冻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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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食品:冷冻卤肉页数:11页/11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食品:冷冻卤肉”第7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产品应包装在适当、安全、清洁的容器中,包装材料应是食品级、清洁、无外来材料和成分,禁止使用循环材料。还规定了以下标签声明要求:-肉的类型和质量等级(按质量分级的情况下);-制备期和有效期;-应列出原料肉或产品中添加的所有溶解成分的类型和百分比(w/w),无论是单一成分还是复合成分;-不允许健康和营养声明;-净重;-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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