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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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船用设备(尤其包括救生设备,防污染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
ICS:[{"uid":"33.060.30"},{"uid":"33.060.01"},{"uid":"13.220"},{"uid":"13.220.01"}] HS:[{"uid":"8424.1000"},{"uid":"8526.9110"},{"uid":"8517"}]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关于船用设备的设计、建造和性能要求与测试标准及撤销法规实施细则(EU) 2019/1397页数:3/30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法规草案取代了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EU)2019/1397,并根据相关国际文书的变化对其内容进行了调整。 |
7. | 目的和理由: 船用设备指令的目的是通过统一国际海事组织(IMO)主持通过的相关国际文书,加强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这些文书规定了关于船上设备的建造、性能和/或测试的具体要求,并确保此类设备在欧盟内的自由流通。国际文书特别包括:国际载重线公约1966(LL66);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1972;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1973和1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保护人类健康安全;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4年7月2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14/90/EU 关于船用设备及撤销理事会指令96/98/EC (OJ L 257, 28.8.2014, p. 146–185):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88601780678&uri=CELEX:32014L0090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年8月或9月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生效(大约批准之后1个月);对首次列入本法规实施细则的新项目,规定了3年的过渡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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