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ME)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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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第76.2条的轻型车辆(HS:8702、8703、8704)(车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符合清洁空气保护法案。 运输十人或更多人的机动车辆,包括驾驶员(HS 8702);主要用于运输人员的汽车和其他车辆(品目87.02除外),包括旅行车和赛车(HS 8703);货物运输机动车辆,包括带发动机和驾驶室的底盘(HS 8704)。
ICS:[{"uid":"45.060.20"},{"uid":"43.080.01"},{"uid":"43.040"}] HS:[{"uid":"8702"},{"uid":"8703"},{"uid":"8704"}] |
5. |
通报标题:企业平均能效标准、机动车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及标准实施和管理公告(环境部公告 No.2019-34,2019年1月30日)部分修订草案,规定了新乘用车和新轻型商用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性能标准页数:22/2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韩国提出修订“企业平均能效标准、机动车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及标准实施和管理公告”。主要变化是: 1)关于韩国新的汽车燃油经济性和温室气体排放法规(2021-2030),该法规草案于2020年8月31日由环境部公告No.2020-754 公布,环境部考虑通过开发相关技术提高制造商的燃油经济性和温室气体排放性能,并以符合WTO TBT第2.4条的方式制定关于燃油经济性或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标准。 2)法规规定了2021年乘用车97g CO2/km的目标和轻型商用车166g CO2/km 的车队目标,环境部将这些目标保持到2022年。从2023年到2030年,乘用车的CO2目标将从2023年的95g CO2/km增加到2030年的70g CO2/km,轻型商用车的CO2目标将从2023年的164g CO2/km加强到2030年的146g CO2/km。 3)ME将提供三种灵活机制,即对零排放汽车(ZEV)和混合动力汽车的超级积分,对配备手动变速器的汽车、LPG燃料汽车的激励,以及对小批量制造商的减免。 4)还将为小批量制造商新设定二氧化碳积分交易条款。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环境部公告 No.2020-754(2020年8月31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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