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和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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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冰箱,空调,窗帘,电视机。
ICS:[{"uid":"33.160.25"},{"uid":"33.170"},{"uid":"97.130.20"},{"uid":"97.040.30"},{"uid":"59.080.30"},{"uid":"59.080"},{"uid":"91.140.30"},{"uid":"73.100.20"}] HS:[{"uid":"6303"},{"uid":"8418"},{"uid":"8415"},{"uid":"8528"}] |
5. |
通报标题:“电动车辆供电设备技术法规”立法页数:45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韩国拟修订能效管理设备法规。 提出的主要修改是: 1.调整能效标准:冰箱、空调、窗帘、电视机; 2.中长期目标能效标准说明:冰箱、空调、电视机; 3.空调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在能效标签上注明制冷季节性能系数(CSPF)。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贸易、工业和能源部公告 No. 2020-492 (2020年8月20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1年10月1日(冰箱,空调,窗帘) 2022年1月1日(电视机)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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