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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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本提案附件I中列出的氟化温室气体(氢氟烃(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以及在附件II中列出的其它氟化气体; -包含和依赖这些物质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制冷、空气调节设备和热泵、消防系统、电器开关、喷雾剂、氟化温室气体的容器、溶剂和泡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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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氟化温室气体的法规提案(COM (2012) 643最终版)页数:45页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确保国家机构更好的执行和实施法规,本法规提案保持了法规(EC) No 842/2006)的现行规定,做出了较小的调整。此外,扩展了一些措施,例如,带冷藏的某些运输方式(卡车和拖车)。提议了在欧盟供应散装HFC物质的数量限制,确保在设备中的使用量的补充措施同样也由数量限制涵盖,与此同时逐渐向全部取代散装HFC物质“覆盖”倾斜。散装HFCs投放欧盟市场是在过去的报告数据基础上,和新加入者的预定一起免费分配给公司配额的。本法规对某些生产商提出了标签要求。为了能够使分阶段减少措施起作用,并且监控尚未由本法规覆盖的氟化温室气体使用的趋势,提议了附加的报告义务。 |
7. | 目的和理由:氟化气体是很强的温室气体。同样也应归于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逐步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氟化气体的生产和使用近年来已经增长强劲。由于包含氟化气体的设备和产品一般使用笀命长,现在缺乏公共干预将会导致在未来的几十年中更高的排放。影响评定得出结论,不迟于2050年减少比1990年低80%至95%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可以通过逐步减少HFC散装供应,通过一些附加措施的补充(2030年由加利福尼亚州减排7200万吨当量二氧化碳)来达到。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后一个月)。规定应当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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