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气象局 (KM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属于第12-2条的气象仪器:温度计、气压计、湿度计、风向仪、风速计、日照记录仪、日照强度计、雨量计、蒸发计、雪深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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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气象观测标准化法案实施令部分修订草案;气象观测标准化法案实施细则部分修订草案页数:17/67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韩国气象局 (KMA) 提出修订“气象观测标准化法案实施令”和“气象观测 标准化法案实施细则”。提出的主要修改是: 引入了为气象观测组织提供的气象观测仪器的型式核准系统。 随着气象观测标准化法案 [实施日期2021年4月18日,法案No.15585,2018年4月 17日,部分修订案]的修订,详细规定了适用于型式核准的气象仪器和法律委托的型 式核准机构的指定要求,包括实施型式核准的必要事项。 -总统令规定的气象仪器须经型式核准(草案第5-2条) -指定型式核准机构的要求(草案第5-3条) -删除作为气象仪器进行测试和核准的仪器清单(草案第6条) -考虑到目前的测试环境,调整气象仪器的测试和核准豁免清单(草案第6-2条) -修订气象仪器检测机构的指定要求,以适应型式核准机构的指定要求(草案第7条)。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协调。 |
8. | 相关文件: 韩国气象局公告No.2020-89, No.2020-90 (2020年9月23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04/17 拟生效日期: 2021/04/17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韩国气象局 (KMA) 提出修订“气象观测标准化法案实施令”和“气象观测 标准化法案实施细则”。提出的主要修改是: 引入了为气象观测组织提供的气象观测仪器的型式核准系统。 随着气象观测标准化法案 [实施日期2021年4月18日,法案No.15585,2018年4月 17日,部分修订案]的修订,详细规定了适用于型式核准的气象仪器和法律委托的型 式核准机构的指定要求,包括实施型式核准的必要事项。 -总统令规定的气象仪器须经型式核准(草案第5-2条) -指定型式核准机构的要求(草案第5-3条) -删除作为气象仪器进行测试和核准的仪器清单(草案第6条) -考虑到目前的测试环境,调整气象仪器的测试和核准豁免清单(草案第6-2条) -修订气象仪器检测机构的指定要求,以适应型式核准机构的指定要求(草案第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