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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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和商用真空吸尘器
ICS:[{"uid":"97.080"}] HS:[{"uid":"8509.1000"}] |
5. |
通报标题: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真空吸尘器生态设计要求指令2009/125/EC的委员会法规草案页数:1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法规草案规定了家用和商用真空吸尘器的能源性能、清洁性能(在地毯和有裂缝的硬地面上)、粉尘再排放、噪声,以及软管和电机耐用性要求和信息要求。依照框架指令2009/125/EC,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 本法规草案基于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利益相关者已经进行的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的结果。 |
7. | 目的和理由:应对气候变化,在欧盟增加能源效率,减少环境影响,健康利益。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3/06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后一个月)。最重要的规定应当在生效后2年实施。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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