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
ICS:[{"uid":"29.220.10"}] HS:[{"uid":"8506"}]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页数:1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电池及由多个单体电池组合而成的电池的生产、检测和验收。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X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X ] 质量要求[X] 消费者信息,标签[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未指明[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