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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520
2020-11-1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眼面部防护产品
ICS:[{"uid":"13.340.99"}]      HS:[{"uid":"9004.90"}]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面防护具通用技术规范》



页数:3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眼面部防护产品的分类、一般要求、几何光学性能要求、物理光学性能要求、物理和机械性能要求和标识。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生活中用于保护眼部或面部的防护产品或部件。本标准不适用于焊接防护具、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强光源防护镜和激光防护镜。
7.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面防护具通用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眼面部防护产品的分类、一般要求、几何光学性能要求、物理光学性能要求、物理和机械性能要求和标识。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生活中用于保护眼部或面部的防护产品或部件。本标准不适用于焊接防护具、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强光源防护镜和激光防护镜。

通报原文:[{"filename":"CHN1520.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01116/CHN15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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