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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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卫生部(DOH)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的健康产品(如加工食品、食品补充剂、食品添加剂和成分、药品或药物、化妆品、医疗和健康相关设备,包括诊断试剂盒和试剂、辐射发射装置或设备、家庭有害物质,包括城市杀虫剂、香烟、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以及卫生部(DOH)-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确定的其他产品)。
ICS:[{"uid":"65.100.10"},{"uid":"11.120.10"},{"uid":"71.100.7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AO 2020-0017食品药品管理局统一许可要求和程序修订指南,修订行政命令No.2016-0003页数:15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共和国法案No.9711(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法案2009)和共和国法案No.11032(经商便利(EODB)和有效政府服务(EGSD)法案2018)以及DOH-F1+战略目标,这些准则是FDA为简化其流程和要求以及自动化和重新设计其系统所做的持续努力之一。主要目标是简化经营许可(LTO)的初始申请、续期和变更的要求和流程,并根据交易的复杂程度,重新设计FDA的系统,以符合规定的最长处理时间。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RA 9711 (FDA法案2009)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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