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信息和通信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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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属于信息和通信部管理范围的具有不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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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通知草案,修订2020年5月14日通知No.11/2020/TT-BTTTT 附件,规定了由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具有不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商品清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知草案规定了属于信息和通信部管理范围的具有不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商品清单(简称“第2类产品和商品清单”)。通知草案内容如下: •第1条,修订2020年5月14日通知No.11/2020/TT-BTTTT 附件I,规定了由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具有不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商品清单; •第2条,修订2020年5月14日通知No.11/2020/TT-BTTTT 附件II,规定了由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具有不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商品清单; •第3条,生效; •第4条,实施。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ICT网络、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护人类健康安全;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产品和商品质量法案; •2011年10月31日通知No. 30/2011/TT-BTTTT规定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产品与商品强制认证与声明; 2018年11月15日通知No.15/2018/TT-BTTTT,修改和修订通知No.30/2011/TT-BTTTT; 2020年5月7日通知 No.10/2020/TT-BTTTT,修改和修订通知No.30/2011/TT-BTTTT; 2020年5月14日通知No.11/2020/TT-BTTTT, 规定了由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具有不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商品清单。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05/02 拟生效日期: 2021/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1/04/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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