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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AN/637
2021-04-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卫生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药品;药剂学(ICS 11.120)。
ICS:[{"uid":"11.120"}]      HS:[{"uid":"30"}]
5. 通报标题:

食品和药品法规修订案(关于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



页数:51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为了解决当前的新冠肺炎(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卫生部长于2020年9月16日公布了关于与新冠肺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临时法令)。临时法令在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的授权程序、进口和分销方面创造了灵活性,有效期为12个月。到期后,根据临时法令颁发的所有授权和许可也将到期,除非事先出台法规,确保加拿大人继续不间断地获得新冠肺炎(COVID-19)药物。 食品和药品法规修订案(关于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法规(FDR)的修订,纳入了临时法令规定的与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的市场授权、药品经营许可和预先定位有关的可选灵活性。此外,允许继续销售根据临时法令授权的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 食品和药品法规(FDR)的修订: •通过规范FDR对COVID-19药物的审查、授权和监督,使加拿大人能够持续及时地获得安全有效的COVID-19药物; •使临时法令授权的COVID-19药品(不包括那些为缓解短缺而授权的非专利药品)的销售和广告能够在临时法令停止生效后继续进行而不会中断; •使尚未获得临时法令授权的新COVID-19药物能够根据FDR寻求授权,并具有与临时法令相同的灵活性; •临时法令期满后,允许授权持有人、制造商和进口商承担的上市后监管义务的连续性; •提供一个法律途径,允许在加拿大获得市场授权之前,尽早进口有前途的COVID-19药物,并将其放置在加拿大的设施中(预置),加拿大政府已为其签订了采购合同; •实现授权与新冠肺炎药品相关的受监管活动的药品机构许可(DEL)的灵活方法的连续性。
7. 目的和理由:食品和药品法规的这些修订对于维持一种机制是必要的,通过这种机制,加拿大人在整个持续的流行病期间可以获得新冠肺炎(COVID-19)药物,同时也提供充分的监督。此外,这些修订案引入的监管灵活性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工业负担,减少了贸易壁垒,促进了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8. 相关文件: 加拿大卫生部网站: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drugs-health-products/drug-products/applications-submissions/guidance-documents/food-drug-regulations-amendments-covid-19.html (英语) https://www.canada.ca/fr/sante-canada/services/medicaments-produits-sante/medicaments/demandes-presentations/lignes-directrices/reglement-aliments-drogues-modifications-covid-19.html (法语) 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第155卷,2021年3月31日,第723至773页(英语和法语):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1/2021-03-31/pdf/g2-15507.pdf
9. 拟批准日期: 2021年3月31日;公布之日。
拟生效日期: 对FDR的某些修订和过渡规定将在注册后生效,以尽快提供与COVID-19药物相适应的灵活性。 其余修订和过渡规定将于临时法令停止生效之日(2021年9月16日)生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这些规定已获豁免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中公布,因此未进行任何预先咨询)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食品和药品法规修订案(关于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
为了解决当前的新冠肺炎(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卫生部长于2020年9月16日公布了关于与新冠肺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临时法令)。临时法令在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的授权程序、进口和分销方面创造了灵活性,有效期为12个月。到期后,根据临时法令颁发的所有授权和许可也将到期,除非事先出台法规,确保加拿大人继续不间断地获得新冠肺炎(COVID-19)药物。 食品和药品法规修订案(关于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法规(FDR)的修订,纳入了临时法令规定的与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的市场授权、药品经营许可和预先定位有关的可选灵活性。此外,允许继续销售根据临时法令授权的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 食品和药品法规(FDR)的修订: •通过规范FDR对COVID-19药物的审查、授权和监督,使加拿大人能够持续及时地获得安全有效的COVID-19药物; •使临时法令授权的COVID-19药品(不包括那些为缓解短缺而授权的非专利药品)的销售和广告能够在临时法令停止生效后继续进行而不会中断; •使尚未获得临时法令授权的新COVID-19药物能够根据FDR寻求授权,并具有与临时法令相同的灵活性; •临时法令期满后,允许授权持有人、制造商和进口商承担的上市后监管义务的连续性; •提供一个法律途径,允许在加拿大获得市场授权之前,尽早进口有前途的COVID-19药物,并将其放置在加拿大的设施中(预置),加拿大政府已为其签订了采购合同; •实现授权与新冠肺炎药品相关的受监管活动的药品机构许可(DEL)的灵活方法的连续性。

通报原文:[{"filename":"CAN637.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10407/CAN63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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