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知识经济部能源效率管理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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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变压器、窗户、电视机、电冷热水饮水机、3-相感应电动机、空气调节器、电驱动热泵等
ICS:[{"uid":"27.080"},{"uid":"23.120"},{"uid":"29.180"},{"uid":"33.160"},{"uid":"19.160 "},{"uid":"91.060"}] HS:[{"uid":"85"},{"uid":"84"}] |
5. |
通报标题:关于能源效率标签和标准的法规(知识经济部(MKE)通告2011-263)页数:322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自1992年以来,已经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根据关于能源效率标签和标准的法规表示每一种模式的能源效率等级(第1级-第5级)。本修正案规定了变压器、窗户、电视机、电冷热水饮水机、3-相感应电动机、空气调节器、电驱动热泵等能源效率标签(第1级-第5级或澳大利亚能效等级(MEPS))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温室气体、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12/23 拟生效日期: 2011/12/2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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