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工业建设厅(DIW)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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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危险物质。
ICS:[{"uid":"11.120.1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工业部通报: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或拥有者根据工业建设厅的授权声明有害物质 (No.2) B.E. 2563 (2019)页数:1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法规并更新危险物质清单,以便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或拥有者根据工业建设厅的授权声明危险物质 B.E.2547 (2004)。 本通报在皇家公报上公布,并于2021年3月3日生效。 备注:本通报中新增的有害物质是指鹿特丹公约、水俣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或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1988规定的受控化学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工业部通报: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或拥有者根据工业建设厅的授权声明有害物质B.E. 2547 (2004)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12/18 拟生效日期: 2021/03/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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