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格鲁吉亚 |
2. | 负责机构:格鲁吉亚环境保护和农业部国家食品局 格鲁吉亚财政部税收服务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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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HS:0207)
ICS:[{"uid":"67.120.20"}] HS:[{"uid":"0207"}] |
5. |
通报标题:格鲁吉亚政府第191号法令,关于2021年4月27日格鲁吉亚政府第340号法令的修正案,“批准2019年7月18日格鲁吉亚政府有关家禽肉销售要求的第340号的技术法规”。页数:1 使用语言:格鲁吉亚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规定了对冷冻、速冻家禽肉和新鲜、冷冻和速冻家禽块的水含量的要求,无论使用何种冷却方法,其含量均不得超过7%。冷冻和速冻家禽肉以及新鲜、冷冻和速冻家禽块的总水含量进行化学测试所得的结果必须与相关法规附件中规定的最大标准进行比较。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格鲁吉亚法律《食品/动物饲料安全、兽医和植物保护法》。格鲁吉亚法律《产品安全和货物自由流动》。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4月27日;适用于2021年4月1日当日及之后的合作 拟生效日期: 2021年4月29日;有效期至2025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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