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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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器,以及广播和电信设备
ICS:[{"uid":"97."},{"uid":"33."}]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电器安全控制法案》实施规则修正提案(韩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9项一般用途的广播通信设备(非专业和特殊用途的)将包括到《电器安全控制法案》的范围中: -这19项中,包括传真机在内的11项将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 -其余的(包括手机和市民波段(CB)无线电设备在内的8项)将指定作为属于供应商符合性确认的。涉及包括洗衣机在内的11种电器的额定输入电压的限制性条款将从该法案实施规则的附表2和3中删除。 * 关于所有产品的列表,请查阅知识经济部的公告(2012-0115)。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07/01 拟生效日期: 2012/07/01:12项诸如电话和传真机;2013/07/01:7项诸如便携式电脑和手机,以及其限制性条款属于从该法案实施规则的附表2中删除的11项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05/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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