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财政部 HoanKiem区Tran Hung Dao街28号 越南 河内电话: +84 422202828 网址: http://www.mof.gov.vn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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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一般产品和货物
ICS:[{"uid":"99"}]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规定进口货物适用的国家质量与食品安全检查的管理机制、方法、命令和程序之法令草案页数:69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法令草案规定了有关国家质量检查(《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第2类货物)进口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国家质量检查(以下称质量检查)的管理机制、方法、命令和程序; 有关《食品安全法》项下国家食品安全检查进口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国家食品安全检查(以下称食品安全检查)的管理机制、方法、命令和程序; 本法令草案不适用于下述进口货物:a. (1)中规定的专门用于保证安全与防护的货物;b. 经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管理的检疫和食品安全检查与质量检验的货物;c. 药品和人用药以及兽用药的生产原料。本法令草案适用于参与进口经质量与食品安全检查的货物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包括:a. 进口经国家质量与食品安全检查的货物的组织和个人;b. 负责管理国家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之部门与领域的部委,即省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门机构;c. 海关当局;d. 其他与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有关的组织与个人。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2007年11月21日《产品与货物质量法》; 2006年6月29日《标准与技术条例法》; 2010年6月17日《食品安全法》; 2018年11月19日《畜牧法》; 2018年11月19日《养殖法》; 2013年11月25日《植物保护检疫法》; 2015年6月19日《兽医法》; 2017年11月21日《渔业法》; 2009年11月23日《电信法》; 2009年11月23日《无线电频率法》; 2014年6月23日《海关法》。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7月底前 拟生效日期: 2022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1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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