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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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用于治疗或预防的药物,非计量剂量或用于零售(不包括品目3002、3005或3006的货物)(HS 3003);由用于治疗或预防用途的混合或非混合产品组成的药物,按计量剂量“包括经皮给药”或零售形式或包装(不包括品目3002、3005或3006的货物)(HS 3004)
ICS:[{"uid":"11.120.10"}] HS:[{"uid":"3003"},{"uid":"3004"}] |
5. |
通报标题:决议——RDC编号517,2021年6月10日。页数:4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由于新冠病毒引起的国际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本决议规定了例外和临时的标准和要求,取消仅针对限于医院、诊所和家庭护理服务使用的药品的包装说明书和标签,但药房和药店除外。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1)2021年6月16日巴西第111号政府公报,第1节,第243页 https://www.in.gov.br/web/dou/-/resolucao-rdc-n-517-de-10-de-junho-de-2021-326187747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6月16日 拟生效日期: 2021 年 6 月 16 日;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180天,ANVISA可酌情决定是否延长。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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