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公共卫生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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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体外诊断测试系统(ICS 11.100.10)
ICS:[{"uid":"11.100"}] HS:[{"uid":"9018"}] |
5. |
通报标题:体外诊断条例草案页数:52/51/50 使用语言: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2017年4月5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医疗器械法规(MDR)和体外诊断法规(IVDR)。保持瑞士医疗器械立法与两项欧盟法规一致,瑞士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的安全性和质量也应得到改善,以确保更好地保护患者。本法规中,EU-IVDR的规定已被转移到瑞士关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新法规中。 |
7. | 目的和理由:与EU-IVDR协调一致,提高体外诊断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质量,以更好地保护患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协调一致 |
8. | 相关文件: 有关修订医疗器械法规的更多信息:Revision of medical devices legislation (admin.ch)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4月20日 拟生效日期: 2022年5月26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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