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和能源部(MOTIE)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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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脑(8473)、显示器(8528);仅适用于或主要适用于税目8469至8472(不另说明)(HS 8473)的机器的零件和附件(盖子、手提箱等除外);显示器和投影仪(不含电视接收装置);以及独立的电视接收装置,不论是否装有无线电广播接收器或声音或视频记录或播放装置(HS 8528)
ICS:[{"uid":"31.120"}] HS:[{"uid":"8473"},{"uid":"8528"}] |
5. |
通报标题:修订《能效管理设备条例》页数:380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韩国提议修订《能效管理设备条例》。建议的主要改动包括:新指定产品范围、能效标准和测试方法(电脑、显示器)。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MOTIE第2021-601号公告(2021年8月10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2年12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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