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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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防爆电机
ICS:[{"uid":"29.16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页数:2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自1982年4月1日以来,根据《商品检验法案》,防爆电机已经隶属于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的强制性检验。原来的测试要求包含电气安全、性能和防爆测试。防爆测试原来的标准是CNS 11779。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的产品必须符合防爆测试标准CNS 3376系列标准(与IEC 60079系列标准相一致)。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单独关税区打算对防爆电机采用新的防爆测试标准。由劳工委员会(工厂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事务管理机构)宣布的第110条“预防和防护装置安全标准 - 机械和工具”中规定了上述要求。至于电气安全和性能测试,测试标准保持不变。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3/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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