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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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
ICS:[{"uid":"29.120.50"}] HS:[{"uid":"8535"},{"uid":"8536"}]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页数:112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 SRCD)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SRCD仅对其出线端提供附加保护。本标准适用于组装入、或专门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两极插座一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电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身安全,防触电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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