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资源回收利用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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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气/电子产品、汽车
ICS:[{"uid":"29."},{"uid":"31."},{"uid":"43."}] HS:[{"uid":"84"},{"uid":"85"},{"uid":"87"}] |
5. |
通报标题:修订《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的资源回收利用法案》(韩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如果电气、电子设备和车辆中属于6种类型有害物质的数量超过含量标准,出示执行通知和/或采取行政措施。 - 关于材料和结构改进建议履行的强制性报告 - 修改了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回收利用目标管理制度(千克/人) - 阐明了汽车生产商/进口商应付的回收利用费用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强回收利用,并且减少由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造成的环境危险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12/01 拟生效日期: 2013/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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