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紧急事物管理委员会(NEM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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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手机(智能手机等)
ICS:[{"uid":"33.060"}] HS:[{"uid":"8525"}] |
5. |
通报标题:《灾害及安全管理基本法》第38条修正草案页数:1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灾害及安全管理基本法》第38条修正草案:无线互联网服务经营商(SKT, KT, LG U+)和广播电视服务提供商应当根据灾害严重程度立即提供警告通知(警告类型:台风、洪水、暴雨、地震等),而且为了提供警告通知,全球移动设备的生产商应当在其韩国生产或进口的设备中安装公共预警系统- 用户设备(PWS UE)。修正草案: - 只要发生自然灾害、人为灾害或其它紧急严重的灾害,安装在设备中的公共预警系统- 用户设备应当提供警告通知。 - 对用户警告通知的接收和介绍不得中断,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的语音呼叫和警告通知都应当在显示器上弹出。 - 警告通知在180字节以内(韩语90字符) - 公共预警系统- 用户设备应当提供告警指示(音频注意信号或振动)。显示的方式可以由无线互联网服务经营商(SKT, KT, LG U+)和广播电视服务提供商自由选择。 |
7. | 目的和理由:预防和准备灾害应急管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3/01/01 拟生效日期: 2013/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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