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通信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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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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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页数:2 使用语言: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部分修订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OIT)。考虑到频段管理发生变化某些无线电接口规定已经被更新。固定业务和卫星地球探测业务之间的10.6-10.68 GHz频段共享条件已按照ECC/DEC/(10)01重新审议。在433.050-434.790 MHz频段(1mW传输能量和100 %占空因数)话音应用允许与高级消除技术一起使用,同一频段(10mW传输能量和10 %占空因数)话音以外的模拟音频应用除外。在434.040-434.790 MHz频段(10mW传输能量和100 %占空因数)话音应用允许与高级消除技术一起使用。在863.000-865.000MHz和869.400-869.650MHz频段,要求占空因数最大0.1%或LBT + AFA消除技术。在865.000-868.000MHz和869.700-870.000MHz频段,要求占空因数最大1%或LBT + AFA消除技术。按照ERC/REC 70-03附录10,频段786-789MHz可用于有许可证有效辐射功率最大12mW和无许可证有效辐射功率最大1mW的无线麦克风。频段823-826MHz可用于有许可证有效辐射功率最大20mW EIRP(或最大100mW EIRP人体携带式无线麦克风)和无许可证有效辐射功率最大1mW的无线麦克风。频段826-832MHz可用于有许可证有效辐射功率最大100mW EIRP和无许可证有效辐射功率最大1mW的无线麦克风。在频段26.960-27.410MHz,对于DSB调制AM最大传输功率增加至4W(RMS),对于SSB调制民用波段无线电设备最大传输功率为12W(PEP),根据新的ECC决议ECC/DEC/(11)CC。 |
7. | 目的和理由:为在瑞士提供数字红利服务必须修订电信设备法令(OOIT),允许某些频段的新应用及其它频段的精确使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10/01 拟生效日期: 2011/10/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9/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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