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电子电气产品
ICS:[{"uid":"29."},{"uid":"31."}] HS:[{"uid":"84"},{"uid":"85"}] |
5. |
通报标题:2001系列部颁行政命令(DAO) No. ___ 关于各种电子电气产品的强制性菲律宾国家标准(PNS)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应当适用于各种电子电气产品的强制性菲律宾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是强制性认证已采用的标准和作为强制性标准延期执行的现行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保护消费者,通知所有上述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和零售商遵照这些标准的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命令应当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8/1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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