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基础工业制造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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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液化石油气(LPG)钢瓶阀门橡胶密封件(SNI 7655:2010)
ICS:[{"uid":"23.060"},{"uid":"83.140.50"}] HS:[{"uid":"4016.9390"}] |
5. |
通报标题:工业部关于强制性执行印度尼西亚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橡胶密封件国家标准(SNI 7655:2010)的法令草案页数:8页 使用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在本国生产的或进口的,在国内分销和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阀橡胶密封件产品应当达到SNI的要求。因此,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当通过持有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证明,并且在每件液化石油气钢瓶阀橡胶密封件产品上粘贴SNI标志证实遵守SNI的要求。 SNI标志的产品证明应当由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下列程序发给: a. 以SNI要求为标准的产品质量符合性测试;和 b. 审核质量管理体系(QMS) SNI ISO 9001:2008或其修订版;或其它经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 工业部基础工业制造总局是负责本法令执行的机构,并且应当提供本法令的技术指导,该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 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国产和进口的产品应当符合SNI 7655:2010,液化石油气钢瓶阀橡胶密封件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测试方法、测试验收、标志要求,以及包装。(可获得印度尼西亚语的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1. 从安全方面保护消费者;2. 提高产品质量;3. 建立公平的贸易竞争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报后2个月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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