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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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火灾报警产品
ICS:[{"uid":"13.220"},{"uid":"13.320"}] HS:[{"uid":"8531.9010"}] |
5. |
通报标题: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设备页数:31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规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收费等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身健康安全,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年5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11年8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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