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曼 |
2. | 负责机构:标准与计量总局(DGSM)工商部标准与计量总局邮政信箱 邮箱:550,邮政编码:113 电话:+ (968) 2481 3832 传真:+ (968) 2471 5992 电子邮箱:nepic@moci.gov.om,nepicbusiness1@gmail.com 网站:http://www.mocioman.gov.om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和医疗设备
ICS:[{"uid":"11.040.01"},{"uid":"11.040"},{"uid":"33.060"},{"uid":"33.060.01"}] HS:[{"uid":"8517"},{"uid":"9018"}] |
5. |
通报标题:关于批准第2011/65/EU号欧盟指令“电气和电子设备相关危险物质使用限制”及其2015和2017修订案的部级法令页数:1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关于批准第2011/65/EU号欧盟指令的该部级法令及其2015和2017修订案仅适用于电信设备和医疗设备(第一阶段)。 该部级法令规定电信设备和医疗设备使用相关危险物质应遵守上述欧盟指令规定的限值。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与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第2011/65/EU号欧盟指令“电气和电子设备相关危险物质使用限制” 第2015/863号欧盟指令“电气和电子设备相关危险物质使用限制” 第2017/2012号欧盟指令“电气和电子设备相关危险物质使用限制” 该欧盟指令可从以下网站获取: https://eur-lex.europa.eu/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12月 拟生效日期: 2022年6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3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