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Tran Hung道80号还剑郡河内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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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由外部电源或蓄电池供电的铁路机车(HS 8601);铁路机车(不包括由外部电源或蓄电池供电的机车);机车牵引车(HS 8602);自行式铁路或有轨电车车厢、货车和卡车(不包括品目8604的车辆)(HS 8603);铁路或有轨电车维护或服务车辆,不论是否为自行式,例如车间、起重机、压载捣固机、铺轨机、测试车和轨道检查车辆(HS 8604);铁路或有轨电车客车、行李车、邮局车及其他专用铁路或有轨电车客车(不包括自行式铁路或有轨电车客车、货车及卡车、铁路或有轨电车维护或服务车辆及货车和旅行车)(HS 8605);铁路或有轨电车货车和旅行车(不包括自行式货车、行李车和邮局客车)(HS 8606)
ICS:[{"uid":"45"}] HS:[{"uid":"8601"},{"uid":"8602"},{"uid":"8603"},{"uid":"8604"},{"uid":"8605"},{"uid":"8606"}] |
5. |
通报标题:QCVN 15:2021/BGTVT-国家铁路车辆定期检验技术法规页数:83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对进口旧铁路车辆、改装铁路车辆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以及在国家铁路、与国家铁路连接的专用铁路、不与国家铁路连接但跨居民区和城市铁路网的专用铁路在役定期检验的要求作了规定。本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所有参与铁路车辆检验、管理和使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本技术法规草案将代替《QCVN 15:2018/BGTVT国家铁路车辆定期检验技术安全要求和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进行定期检查。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QCVN 15:2018/BGTVT:国家铁路车辆定期检验技术安全要求和环境保护技术法规; • 第29/2018/TT-BGTVT号通告:机车车辆质量、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规定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2年4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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