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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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饮料;药品和医药;化妆品;化工产品;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消费品;屠宰服务;加工服务;储存服务;包装服务;分销服务;销售服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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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清真产品保证国际合作的宗教事务部长草案第__页,共___页页数:18 使用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草案解释了国际合作的实施,国际合作将根据各国之间的协议实施,包括清真产品保证的技术、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的开发,以及合格评定结果的相互接受和承认。外国清真机构必须遵守与BPJPH匹配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骗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4年关于清真产品保证的第33号法律 -2021年关于清真产品保证实施的第39号政府法规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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