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DM)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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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新鲜水果和蔬菜 – 鳄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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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新鲜水果和蔬菜 – 鳄梨页数:9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新鲜水果和蔬菜 – 鳄梨”第5.2条和第6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为了保护该产品,草案规定了产品应当适当的包装,容器内使用的材料应当是新的、清洁及其质量可以避免引起产品外部和内部损坏的。而且只要其印刷或标签是用无毒类型的油墨或胶水,草案允许使用材料,特别是带有商业特性的纸张或印记。草案同样还规定了下列标签要求: -产品的性质。 -批发用的容器 – 每个容器应当带有字母集中在同一侧,以便标记易读和不可擦拭,并且可以从外面看得见的下列规格参数表,或随附货物的文件。这些性质应当显示在运输大宗散装货物随附的文件上。 -来源和/或分装商和/或发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的性质:产品的名称(如果从外面看不见内装物); -产品的原产地:原产国、种植地区或其在国家、区域或当地层面的名称; -交易概况,诸如种类、大小(以克表示的最小和最大的重量),以及如果其与参考号码不同,象征性的重量和水果的数量。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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