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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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干莳萝
ICS:[{"uid":"67.220"}] HS:[{"uid":"09"}] |
5. |
通报标题:干莳萝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干莳萝”第5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应使用透气容器包装和存储散装产品以避免凝结。对于净重不超过1公斤的包装,不大可能出现凝结问题,因此可以使用正常食品包装(如塑料、纸或木板制成的筒,玻璃瓶、易拉罐和塑料盒)。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 产品名称(如莳萝籽、叶);- 生产厂或包装厂名称地址及商标;- 原产地及进口商名称地址;- 批号;- 净重(克或千克);- 特殊处理声明,如熏蒸或辐照;-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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