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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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便携式应用激光设备
ICS:[{"uid":"31.260"}] HS:[{"uid":"90"}] |
5. |
通报标题:关于经济产业省管辖的特殊产品安全要求的省颁法令,《消费者安全法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删除了某些关于电池的技术要求。关于激光显示器,增加了要求出现故障时通过光闸截断激光的功能要求,并且决定不适用关于电力状态(electricity state)的常规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0年秋季 拟生效日期: 2010年末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0/09/2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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