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能源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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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减湿器(CCCN 8479.89);减湿器(CCCN 8509.80)
ICS:[{"uid":"97."}] HS:[{"uid":"8479"},{"uid":"8509"}] |
5. |
通报标题:减湿器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等级标签和检验要求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能源管理法案》的授权,能源局打算推动减湿器能源效率等级标签计划。该标签将分为五个等级。 拟议的要求适用于进口产品和国内生产的产品。本技术法规提案同样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售后监督行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禁止进口和投放国内市场。 减湿器的标签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1. 产品名称; 2. 产品型号; 3. 额定容量(L/day); 4. 能量因子(L/kWh); 5. 能源效率等级; 6. 年用电量(kWh/year)是用额定容量(L/day) / 标示的能源因子(L/kWh) X 22.5天。年用电量值应当四舍五入到整数; 7. 包含用作该等级测定的减湿器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通告年份和通告号; 8. 该等级标签的注册号;以及 9. 由主管机构指定的其它文本。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上述产品的能源效率,达到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1年初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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