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 | 负责机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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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3部分:电熨斗特殊要求
ICS:[{"uid":"13.120"},{"uid":"97.040.50"}] HS:[{"uid":"8516"}] |
5. |
通报标题: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3部分:电熨斗特殊要求页数:4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涉及电熨斗和蒸汽熨斗安全,包括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水箱或汽锅容量不超过5L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电熨斗 |
7. | 目的和理由:建议本标准为强制标准以防止假冒、欺诈、误导标签、伪劣产品(玩具)及向消费者或用户提供充分信息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通报之日,根据标准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 拟生效日期: 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通报之日,根据标准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0/07/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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