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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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波长范围在200nm~3000nm的非激光光源的家用光治疗设备。该设备用于家庭护理环境。
ICS:[{"uid":"11.040.60"}] HS:[{"uid":"9018.90"},{"uid":"8510.30"},{"uid":"8543.70"}]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83部分: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页数:29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用于家庭护理环境。家用光治疗设备通常由非专业操作者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除激光以外的所有光源。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标准批准后24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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