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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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子烟
ICS:[{"uid":"65.160"}] HS:[{"uid":"24"}] |
5. |
通报标题: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页数: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烟产品基本计量单位、包装单元、电子烟各级包装内含产品数量、包装规格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烟(含烟具、烟弹、一次性电子烟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及其销售包装,并对出口电子烟(含烟具、烟弹、一次性电子烟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销售包装提出相关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其他:保护消费者,与其他措施配套实施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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