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基斯坦 |
2. | 负责机构:巴基斯坦标准和质量控制局 WTO TBT国家咨询点巴基斯坦 卡拉奇Gulistan-e-Johar PSQCA Complex 电话: (+92) 21 99261878 电子邮箱: tbt@psqca.com.pk 网址: http://www.psqca.com.pk/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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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视接收机最低能效标准(Meps)及能源之星评级,附录: 5422 ICS 第33.160.25号
ICS:[{"uid":"33.160.25"}] HS:[{"uid":"8528"}] |
5. |
通报标题:电视接收机最低能效标准(Meps)及能源之星评级,附录: 5422 ICS第33.160.25号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国家电子标准委员会在2017年12月20日批准并签署了“录音/音频、视频系统(ESTC - 8)”技术委员会编制的草案,然后,巴基斯坦标准和质量控制局(PSQCA)理事会通过该项巴基斯坦标准。该项最低能效标准(MEPS)及电视接收机能源之星评级(草案)由巴基斯坦国家能效和节能管理局(NEECA)编制,提请相关利益相关方批准,兹确认使用该项标准,并表示感谢。 |
7. | 目的和理由:该项标准规定了能效水平、最低允许能效值、高能效值/节能评估值、试验方法以及电视检验规则。 该项标准适用于供电电压230V、50 Hz或220-240V、50 Hz的以下电视类型和尺寸,包含巴基斯坦常用的24-42英寸显示屏。 LCD电视(液晶显示屏电视)、等离子电视以及LED电视(发光二极管电视) 质量和安全要求。 其他 |
8. | 相关文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ylmLZnWAG20Yor0dM1ws72uFKTQp1yF/view?usp=sharing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通报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WTO秘书处通报后9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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