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先进技术部(MOIA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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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子设备机械机构(ICS代码:31.240)
ICS:[{"uid":"31.24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阿联酋标识技术法规-电器能效标识 第10部分:烹饪器具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和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法规规定了家用电烤箱和燃气烤箱(包括同厨灶集成的烤箱)的标识以及补充性产品信息要求,同时还涉及家用电火灶和/或燃气灶。本法规不适用于:· 使用除电能和燃气以外其他能源的烤箱;· 具备“微波加热”功能的烤箱;· 便携式烤箱;· 蓄热式烤箱;· 以蒸汽为主要加热功能的烤炉;· 只能使用“三类燃气”(丙烷和丁烷)的烤箱。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识;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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