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488
2022-05-04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署台湾台北市中正区中华路1段83号,邮编:10042 电话:(886-2)2311-7722#2642 传真:(886-2)2331-7741 电子邮箱:weichih.yen@epa.gov.tw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含石棉产品
ICS:[{"uid":"91.100"}]      HS:[{"uid":"2524"}]
5. 通报标题:

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草案



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和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环境保护署(“EPA”)于1989年5月1日宣布石棉为2类有毒化学物质。已经多次修订了石棉处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逐渐限制了石棉的使用。除进行研究、实验和教育外,目前禁止使用石棉(如国内生产的含石棉产品)。为控制含石棉产品,目前有多种含石棉产品的替代产品。因此,为符合国际趋势,环保署进一步限制进口含石棉产品,从而维护环境安全。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7.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8. 相关文件: 《废弃物处理法》(CNS 15546)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同批准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草案
环境保护署(“EPA”)于1989年5月1日宣布石棉为2类有毒化学物质。已经多次修订了石棉处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逐渐限制了石棉的使用。除进行研究、实验和教育外,目前禁止使用石棉(如国内生产的含石棉产品)。为控制含石棉产品,目前有多种含石棉产品的替代产品。因此,为符合国际趋势,环保署进一步限制进口含石棉产品,从而维护环境安全。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通报原文:[{"filename":"TPKM488.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20504/TPKM488.docx"}]

附件: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