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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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指令2002/95/EC第3(a)条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
ICS:[{"uid":"99.100"}] HS:[{"uid":"84"},{"uid":"85"}]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决议草案,为适应科技进步,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2/95/EC的附件:对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应用豁免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过本欧盟委员会决议草案,已完成必要的技术和科学评估,欧盟委员会提出复审自禁用这些物质生效(2006年7月1日)后通过后续修订在指令2002/95/EC 的附件中增加的豁免。 |
7. | 目的和理由:决议草案旨在使指令2002/95/EC适应科技进步。根据指令2002/95/EC,如果从某些应用中去除这些物质在技术或科学上不可行,可由欧盟委员会批准对指令第4(1)条规定的禁用物质予以豁免。欧盟委员会有责任至少每4年复审那些豁免,如果在那些应用中使用蘀代物质已变成可行,则(自附件中)删除该项。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0/06/ 拟生效日期: 2010/06/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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